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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53849
进行中(尚未招募)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化药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
2025-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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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适用于下列症状:牙痛、痛经、因创伤引起的疼痛(例如:运动性损伤)、关节和韧带痛、背痛、头痛以及流感引起的发热。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
精氨酸布洛芬颗粒在中国健康成年参与者中的生物等效性试验
511300
主要研究目的: 研究空腹、餐后状态下单次口服受试制剂精氨酸布洛芬颗粒(规格:0.6 g(以布洛芬计),持证商:广州欧化药业有限公司)与参比制剂精氨酸布洛芬颗粒(商品名:司百得;规格:0.6 g(以布洛芬计),持证商: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在中国健康参与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并评价口服两种制剂的生物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研究受试制剂精氨酸布洛芬颗粒(规格:0.6 g(以布洛芬计))和参比制剂精氨酸布洛芬颗粒(商品名:司百得;规格:0.6 g(以布洛芬计))在中国健康参与者中的安全性。
交叉设计
BE试验
随机化
开放
/
国内试验
国内: 52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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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1.年龄为18~45周岁(包括边界值)男性或女性健康参与者;
登录查看1.对本品或本品辅料中任何成分过敏者,包括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或有遗传性果糖不耐受、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或蔗糖-异麦芽糖酶缺乏症病史者,尤其已知对精氨酸布洛芬颗粒、阿司匹林、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有特定过敏史者(即曾诱发哮喘、荨麻疹、湿疹等),或过敏体质(对花粉、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过敏者);
2.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
3.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如溃疡性结肠炎或克罗恩氏病),或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疾病,如活动性消化道疾病(如食管炎、胃炎、胃溃疡、肠炎、胃肠出血、胃食管返流性疾病、胃肠道梗阻、食管静脉曲张或消化道手术(消化道部分切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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