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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500108283】通过眼部影像学的深度学习探讨抑郁症患者特征性眼部改变的一项横断面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hiCTR2500108283

试验状态

尚未开始

药物名称

/

药物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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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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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5-08-27

临床申请受理号

/

靶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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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症

抑郁症

试验通俗题目

通过眼部影像学的深度学习探讨抑郁症患者特征性眼部改变的一项横断面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通过眼部影像学的深度学习探讨抑郁症患者特征性眼部改变的一项横断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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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研究目的一:通过深度学习提取抑郁症患者眼部影像学参数,探讨抑郁症患者是否存在特征性的视网膜、脉络膜结构与血流密度改变。 研究目的二:通过探索特征性眼部改变与抑郁程度的相关性,初步建立以特征眼部改变为主要预测因子的抑郁症病情程度评估模型。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横断面

试验分期

探索性研究/预试验

随机化

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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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临床研究专项基金“远航计划”

试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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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入组人数

401

实际入组人数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5-09-01

试验终止时间

2026-09-01

是否属于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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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标准

A.疾病组纳入标准 1. 符合ICD-10中抑郁障碍的诊断标准: 根据国际疾病与分类第10版(ICD-10),抑郁症的症状学标准里包括3条核心症状及7条其他症状。核心症状:(1)心境低落;(2)兴趣和愉快感丧失;(3)疲劳感、活力减退或丧失。其他症状:(1)集中注意和注意力降低;(2)自我评价和自信降低;(3)自罪观念和无价值感;(4)认为前途暗淡悲观;(5)自伤或自杀的观念或行为;(6)睡眠障碍;(7)食欲下降。当同时存在至少2条核心症状和2条其他症状时,才符合抑郁症的症状学标准。 如果符合抑郁症的症状学标准,还需同时满足2周以上的病程标准,并存在对工作、社交有影响的严重程度标准,同时还应排除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等重性精神疾病和器质性精神障碍以及躯体疾病所致的抑郁症状群,方可诊断抑郁症。 2.年龄12-60岁,性别不限 3.受试者自愿参加本研究,可配合检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18岁以下患者由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 4.最佳矫正视力1.0 5. 无眼外伤病史和眼部疾病史 6. 无家族性或遗传性眼部病变 B. 正常组纳入标准 经评估排除抑郁症及其他精神疾病,其余纳入标准与疾病组一致。;

排除标准

1.眼部排除标准:弱视、青光眼、严重的屈光介质混浊、葡萄膜炎、病理性近视、黄斑疾病和视神经病变,眼部手术史及眼部外伤史。 2.全身排除标准:合并其他可引起眼部并发症、影响视功能的系统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视神经脊髓炎等,或正在服用可能引起眼部副作用的药物(如氯喹、羟氯喹等),存在其他精神疾患及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如脑血管病、阿尔茨海默病、多系统萎缩等。;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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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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