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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500109700】DUET-CC:抗PD-1/CTLA-4组合抗体(QL1706) 联合化疗序贯同步放化疗治疗局部晚期宫颈癌的疗效及生物标志物探索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hiCTR2500109700

试验状态

尚未开始

药物名称

/

药物类型

/

规范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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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5-09-24

临床申请受理号

/

靶点

/

适应症

宫颈癌

试验通俗题目

DUET-CC:抗PD-1/CTLA-4组合抗体(QL1706) 联合化疗序贯同步放化疗治疗局部晚期宫颈癌的疗效及生物标志物探索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DUET-CC:抗PD-1/CTLA-4组合抗体(QL1706) 联合化疗序贯同步放化疗治疗局部晚期宫颈癌的疗效及生物标志物探索研究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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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邮编

2333000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主要研究目的 评估艾帕洛利托沃瑞利单抗联合紫杉醇+顺铂序贯同步放化疗治疗LACC的有效性。 次要研究目的 (1) 评估艾帕洛利托沃瑞利单抗联合紫杉醇+顺铂序贯同步放化疗治疗LACC的安全性。 (2) 评估艾帕洛利托沃瑞利单抗联合紫杉醇+顺铂序贯同步放化疗治疗LACC的远期治疗效果。 探索性研究目的 评估艾帕洛利托沃瑞利单抗联合紫杉醇+顺铂序贯同步放化疗治疗LACC的相关生物标志物。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单臂

试验分期

Ⅱ期

随机化

盲法

/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试验范围

/

目标入组人数

28

实际入组人数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5-09-22

试验终止时间

2027-09-25

是否属于一致性

/

入选标准

1. 女性,年龄18-70岁; 2. 根据《国际妇产科联盟(FIGO)2018》宫颈癌分期系统诊断为IB3期、IIA2期或IIIC1r(肿瘤直径>=4厘米)期宫颈癌(分期由两位副主任及以上级别医师进行妇科检查受确定),且未经治疗; 3. 至少有1个可基于实体肿瘤临床疗效评价标准1.1(RECIST 1.1)进行肿瘤疗效评估的靶病灶; 4. 经组织学证实的宫颈鳞状细胞癌、腺癌(普通型)或鳞腺癌; 5. 美国东部肿瘤协作组(ECOG)评分0-1分; 6. 血液学和肝功能指标符合以下标准:(1)白细胞计数(WBC)>= 3 × 10^9,(2)中性粒细胞计数>= 1.5 × 10^9/L,(3)血小板计数(PLT)>= 80 × 10^9/L,(4)AST和ALT <= 1.5 × ULN,(5)总胆红素 <= 1.5 × ULN,(6)血清肌酐 <= 1.5 × ULN,(7)血尿素氮 <= 1.5 × ULN; 7. 受试者须在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末次化疗结束的180天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8. 自愿参加临床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的签署符合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要求。;

排除标准

1. 已知对用于试验的任何药物及其成分或其他单克隆药物过敏; 2. 需要系统性治疗的活动性、已知或疑似自身免疫性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自身免疫性肝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肝炎、垂体炎症、血管炎、肾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甲状腺功能障碍、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强制性脊柱炎、需要接受支气管扩张剂治疗的哮喘; 3. 首剂试验药物治疗前2周内和研究期间需要接受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激素(每天>10mg泼尼松或同等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沙利度胺、TNF-α抑制剂等)治疗的疾病; 4. 既往接受过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治疗,包括但不限于:抗PD-1、抗PD-L1、或抗CTLA-4抗体类药物; 5. 首剂试验药物治疗前2周内接受过过大剂量皮质类固醇治疗; 6. 具有以下任一感染情况的受试者:(1)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阳性,(2)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且HBV DNA水平>=2000IU/mL或10^4 copies/mL,(3)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阳性和HCV RNA阳性受试者,(4)筛选前1年内接受过抗结核治疗; 7. 筛选前5年内罹患除宫颈癌或I期甲状腺癌之外的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 8. 妊娠或哺乳期; 9. 临床医生判断心、肺、消化道等主要脏器存在非肿瘤性严重疾病、功能障碍或相应的治疗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心功能III-IV级[纽约心脏病学会(NYHA)标准]的心脏疾病、严重/不稳定型心绞痛、筛选前6个月内的心肌梗死、明显的室性心律失常、严重心力衰竭、控制不佳的高血压(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严重呼吸道抑制与缺氧和/或血碳酸过多症,严重的慢性阻塞性肺病、肺心病、严重的支气管哮喘、严重的病毒感染及感染中毒性休克、严重的糖尿病、免疫相关性疾病、血液系统疾病或重大手术史; 10. 首剂试验药物治疗前4周内接受过活疫苗或减毒疫苗治疗,不包括灭活的季节性流感疫苗; 11. 接受过异基因骨髓移植或实体器官移植; 12. 药物或酒精滥用; 13. 筛选前30天内或本试验期间参加其他临床试验; 14.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试验者。;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蚌埠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2333000

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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