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察市场格局
解锁药品研发情报

客服电话

400-9696-311
医药数据查询

【ChiCTR2500110090】艾帕洛利托沃瑞利单抗联合伊立替康脂质体用于抗PD-(L)1单抗治疗后进展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hiCTR2500110090

试验状态

尚未开始

药物名称

/

药物类型

/

规范名称

/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5-09-30

临床申请受理号

/

靶点

/

适应症

复发/转移性鼻咽癌(RM-NPC)

试验通俗题目

艾帕洛利托沃瑞利单抗联合伊立替康脂质体用于抗PD-(L)1单抗治疗后进展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

试验专业题目

艾帕洛利托沃瑞利单抗联合伊立替康脂质体用于抗PD-(L)1单抗治疗后进展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

申办单位信息
申请人联系人
申请人名称
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邮编

联系人通讯地址
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评价艾帕洛利托沃瑞利单抗联合伊立替康脂质体用于抗PD-(L)1单抗治疗后进展的复发/转移性鼻咽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单臂

试验分期

Ⅱ期

随机化

盲法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自选课题(自筹)

试验范围

/

目标入组人数

36

实际入组人数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5-09-30

试验终止时间

2029-12-31

是否属于一致性

/

入选标准

1. 入组时年龄>=18周岁; 2. ECOG 0-1 分; 3. 细胞学或组织病理确认的,至少经一线含铂化疗联合抗PD-(L)1单抗系统治疗进展的复发/转移性非角化性鼻咽癌(RM-NPC); 4. 经原位杂交检测EB病毒编码的小RNA(EBER)检测阳性的鼻咽癌; 5. 根据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v1.1),经影像学评估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6. 预计寿命>=3个月; 7. 重要器官的功能满足下列所有要求: (1)血液学:1)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 1.5 ×10^9/L;2)血红蛋白(HB) >= 90 g/L;3)血小板计数(PLT) >= 90× 10^9/L;(2)肝脏功能:1)AST、ALT和ALP<= 2.5× ULN;2)血清总胆红素(TBil) <= 1.5 × ULN;3)血清白蛋白(ALB)>=30g/L;(3)肾脏功能:肌酐清除率(CrCl) 计算值 >= 6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CrCl)或血清肌酐<=1.5×ULN;(4)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和凝血酶原时间(PT) <= 1.5 × ULN; 8. 育龄期(理论上为15~49岁女性,包括未婚、已婚或丧偶)女性受试者,首次用药前3天内血清妊娠检查须为阴性;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自筛选开始采用可接受的避孕方法,且必须同意在研究药物末次用药后至少6个月内持续使用采用避孕方法;未绝育的男性受试者必须自筛选开始至末次用药后至少6个月采用可接受的避孕方法;具体停止避孕时间,应由研究者决定; 9.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且能够配合治疗、定期评估、随访及本研究相关的其他要求,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组织或细胞病理存在其他除外鼻咽癌的成分。 2. 除诊断鼻咽癌外,受试者在首次用药前5年内曾患有其他类型的恶性肿瘤,且包括通过充分治疗后治愈的肿瘤。 3. 入组前4周内接受放射治疗; 4. 活动性乙型肝炎受试者(HBsAg阳性且HBV-DNA超过1000拷贝/ml(200 IU/ml)或高于检测下限),经治疗稳定乙型肝炎受试者可以入组研究,同时要求受试者在研究期间接受抗乙肝病毒治疗;活动性的丙型肝炎受试者(HCV抗体阳性且HCV-RNA水平高于检测下限)。 5.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阳性者; 6.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7. 既往系统抗肿瘤治疗后抗肿瘤治疗相关不良反应(脱发除外)未恢复至NCI-CTC AE≤1级的患者; 8. 药物滥用、酗酒或吸毒史; 9.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0. 患有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以下除外:不需系统治疗的白癜风、脱发、银屑病或湿疹;由自身免疫性甲状腺炎引起的甲状腺功能减退,仅需要稳定剂量的激素替代治疗;仅需要稳定剂量的胰岛素替代治疗的 I 型糖尿病; 11. 本研究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活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接种; 12. 首次给药前2周内,存在需要全身性使用皮质类固醇(>10 mg每日泼尼松或当量)或其他免疫抑制药物(如环磷酰胺、硫唑嘌呤、甲氨蝶呤、沙利度胺、TNF-α抑制剂等)治疗的疾病。允许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鼻喷剂和吸入性类固醇。允许使用全身性皮质类固醇预防造影剂过敏; 13. 对伊立替康或伊立替康脂质体过敏者及入组前2周内未终止使用CYP3A、CYP2C8和UGT1A1的强抑制剂或诱导剂的患者; 14. 既往接受过除外抗PD-(L)1免疫检查点抑制剂的治疗,包括抗CTLA-4抗体,抗LAG-3抗体,抗TIM-3抗体等; 15. 既往出现过导致抗PD-(L)1终止治疗的免疫相关不良反应; 16. 受试者存在未能控制良好的其他基础疾病、感染、治疗、实验室检查异常,可能会混淆研究结果,影响受试者全程参与研究,或参与研究可能不符合受试者的最佳利益。;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

联系人通讯地址
<END>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的其他临床试验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的其他临床试验

摩熵医药企业版
50亿+条医药数据随时查
7天免费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