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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500108877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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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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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发性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
替雷利珠单抗联合每周白蛋白紫杉醇、卡铂和西妥昔单抗作为复发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患者一线治疗的疗效和安全性:一项真实世界研究
替雷利珠单抗联合每周白蛋白紫杉醇、卡铂和西妥昔单抗作为复发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患者一线治疗的疗效和安全性:一项回顾性研究
复发或转移性头颈部鳞状细胞癌(R/M-HNSCC)患者预后极差,这凸显了改进一线治疗方案的迫切需求。本研究旨在评估由替雷珠单抗、每周一次的白蛋白-紫杉醇、卡铂和西妥昔单抗组成的新型联合疗法(TPCE方案),在R/M-HNSCC患者一线治疗中的疗效与安全性。
病例研究
其它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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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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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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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01
2025-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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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病理学诊断为头颈部鳞癌,起源于口腔、口咽、下咽或喉部;2.确诊为复发或转移的头颈部鳞癌患者。 2.确诊为复发或转移的头颈部鳞癌患者。 3.所有患者均为一线治疗。 4.年龄18岁至75岁。 5.ECOG 评分0-1分。 6.有足够的血液学、肾功能、肝功能: (1)血常规:中性粒细胞≥1.5×109/L,血小板≥100×109/L,血红蛋白≥90g/L; (2)肝功能:丙氨酸转氨酶(ALT)和天冬氨酸转氨酶(AST),无肝转移的ALT和AST≤3×ULN,有肝转移的ALT和AST≤5×ULN;总胆红素(TBIL)≤1.5×ULN(吉尔伯特综合征患者,≤3×ULN); (3)肾功能:血清肌酐(Cr)≤1.5×ULN或肌酐清除率(Ccr)≥50ml/min(接受卡铂治疗的受试者); 7.R/M-HNSCC初始不能通过局部治疗治愈。 8.根据实体肿瘤反应评估标准(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病变。 9.患者的临床病历资料完整。 10.生存大于3个月。;
登录查看1.鼻咽癌、甲状腺癌、皮肤癌。 2.初始可以通过局部治疗治愈的R/M-HNSCC患者。 3.局部进展期HNSCC患者完成综合治疗后6个月内的疾病进展。 4.既往接受过系统化疗和ICIs治疗的患者。 5.对已知使用药物发生严重过敏反应,比如白蛋白紫杉醇、西妥昔单抗、卡铂、替雷利珠单抗等。 6.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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