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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500106003
尚未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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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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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风湿关节炎
皮下注射甲氨蝶呤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RA)的全国多中心、观察性真实世界研究
皮下注射甲氨蝶呤用于治疗类风湿关节炎(RA)的全国多中心、观察性真实世界研究
该研究为前瞻性、多中心、观察性真实世界单臂研究。研究对象为口服甲氨蝶呤伴或不伴任一种 csDMARD(传统合成改善病情抗风湿药)疗效不佳的 RA 患者。样本量共计约 7000 例。观察指标为更换为皮下注射甲氨蝶呤的疗效评价指标、安全性指标与升阶梯治疗的药物种类与时间。
连续入组
其它
无
无
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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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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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202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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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龄18岁及以上,性别不限; 2.临床诊断为类风湿关节炎; 3.既往使用口服甲氨蝶呤伴或不伴任一种 csDMARD 临床未缓解(定义为DAS28-ESR>2.6,稳定剂量维持用药>=8 周),经临床医生评估,当前准备将口服甲氨蝶呤更换为皮下注射甲氨蝶呤治疗,预计获益大于风险者; 4.同意参与本研究,能够配合随访,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登录查看1.妊娠期、哺乳期患者,或甲氨蝶呤用药期间至停药后6个月内有妊娠计划者; 2.有慢性或反复感染病史(如结核病,慢性病毒性肝炎等),或有严重感染者; 3.合并有严重、进展或不受控制的肾脏、肝脏、血液、胃肠道、免疫、内分泌、心肺、精神或神经疾病; 4.反复发作或持续存在的口腔溃疡; 5.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 6.以下实验室结果异常者:血红蛋白<80g/L,白细胞计数<3.0×10^9/L,中性粒细胞<1.5×10^9/L,血小板计数<100×10^9/L,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2×正常范围上限(ULN),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ULN,总胆红素>5mg/dL(85.5µmol/L),血肌酐>1.5 × ULN; 7.入组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研究者; 8.对本研究所用相关药物过敏者; 9.有药物滥用、精神疾病或酗酒史,不能配合临床研究者; 10.受试者入组时除一种 csDMARD 与口服甲氨蝶呤外,同时使用糖皮质激素等其他对 RA 有治疗作用的药物,且入组前 1 个月内该药物剂量有调整,或预期入组时需调整; 11.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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