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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500106651
正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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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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肾功能不全
单中心、开放、单次给药试验评价硝酮嗪片在肾功能不全和健康受试者中药代动力学特征
单中心、开放、单次给药试验评价硝酮嗪片在肾功能不全和健康受试者中药代动力学特征
510632
主要试验目的: 评估不同程度肾功能不全受试者及健康受试者单次口服硝酮嗪片,对硝酮嗪及其主要代谢产物药代动力学特征的影响。 次要试验目的: 评估单次口服硝酮嗪片在不同程度肾功能不全受试者、健康青中年受试者和健康老年受试者中的安全性及耐受性。
非随机对照试验
Ⅰ期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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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喜鹊医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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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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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1
202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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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标准适用于肾功能不全受试者(第1组 ~ 第3组): 1.18 ~ 75周岁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含18和75周岁); 2.基线期BMI ≥ 19 kg/m2且 ≤ 26 kg/m2,男性受试者体重≥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 kg; 3.诊断为肾功能不全,筛选期受试者肾功能损伤程度为:轻度肾功能不全(eGFR:60 ~ 89 mL/min/1.73m2,含边界值),或中度肾功能不全(eGFR:30 ~ 59 mL/min/1.73m2,含边界值),或重度肾功能不全(eGFR:15 ~ 29 mL/min/1.73m2,含边界值),eGFR的估算基于血清肌酐和血清胱抑素C的联合公式; 4.肾功能不全疾病进展稳定,即筛选前至少3个月无临床意义的疾病进展(依据受试者病史记录); 5.入组前病史(6个月内)、生命体征、心电图、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和尿常规)和试验相关的各项检查,经研究者判断受试者状态良好,可参加临床试验。例:受试者患有轻度的慢性并发症、退行性关节炎、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等,可以纳入试验; 6.受试者在试验前对本试验知情且同意,并由受试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以下标准适用于健康青中年组(第4组): 1.18 ~ 65周岁男性或女性受试者(含18和65周岁),且年龄在肾功能不全受试者平均年龄 ± 10岁范围内; 2.基线期BMI ≥ 19 kg/m2且 ≤ 26 kg/m2,且在肾功能不全受试者的±20%范围内,男性受试者体重≥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 kg; 3.肾功能正常(eGFR:90 ~ 130 mL/min/1.73m2,包含90 mL/min/1.73m2,不包含130 mL/min/1.73m2),eGFR的估算基于血清肌酐和血清胱抑素C的联合公式; 4.入组前病史(3个月内)、生命体征、心电图、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和尿常规)及试验相关的各项检查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5.受试者在试验前对本试验知情且同意,并由受试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以下标准适用于健康老年组(第5组): 1.年龄65-75周岁男性或女性受试者(不含65周岁,含75周岁); 2.基线期BMI ≥ 19 kg/m2且 ≤ 26 kg/m2,男性受试者体重≥50 kg,女性受试者体重≥45 kg; 3.肾功能正常(eGFR:90 ~ 130 mL/min/1.73m2,包含90 mL/min/1.73m2,不包含130 mL/min/1.73m2),eGFR的估算基于血清肌酐和血清胱抑素C的联合公式; 4.入组前病史(3个月内)、生命体征、心电图、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和尿常规)及试验相关的各项检查正常或异常无临床意义者; 5.受试者在试验前对本试验知情且同意,并由受试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登录查看以下标准适用于肾功能不全受试者(第1组 ~ 第3组): 1.研究者判断(问诊)除肾功能不全外,现患有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的体内代谢过程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脏、肝脏、消化道、免疫系统及呼吸系统等疾病,尤其是有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如肠易激综合征症状、肠病或炎症性肠病史),以及活动性病理性出血(如消化性溃疡)、荨麻疹、癫痫、过敏性鼻炎、湿疹性皮炎、哮喘等疾病; 2.诊断为记忆功能障碍、老年痴呆,或患精神类疾病,难以配合完成临床试验者; 3.受试者存在以下疾病:急性肾衰、肾病综合征、肾动脉狭窄或研究者认为风险较大的泌尿系统结石; 4.有肾移植病史或计划在试验期间进行肾移植; 5.筛选期出现肉眼血尿或结晶尿,且研究者认为有临床意义者; 6.筛选时肝功能检查结果异常(AST或ALT或ALKP ≥ 2倍ULN),或其它已知肝脏疾病,如肝硬化者; 7.筛选时传染病四项检查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抗体(HCV)、艾滋病(HIV)、梅毒(TP)其中一种或多种检测结果阳性,且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8.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尿成瘾性筛查呈阳性者; 9.受试者正在服用已知会影响肾小管分泌和/或通过与转运体相互作用而重新吸收的药物(见禁用药物),并在试验期间不能停止服用这些药物; 10.既往对川芎嗪或试验药物辅料(甘露醇、羟丙纤维素、交联聚维酮、滑石粉、碳酸氢钠、硬脂酸镁、甲基丙烯酸-丙烯酸乙酯共聚物、枸橼酸三乙酯、二氧化钛)过敏者; 11.给药前3个月内注射疫苗者; 12.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不同意在给药前24 h及住院期间停止酒精摄入者,或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13.不同意在给药前24 h及住院期间禁止摄入含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和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等)、西柚、西柚汁或含罂粟的食物; 14.筛选前3个月内吸烟量≥5支/天,且不能遵守试验期间的禁烟管理者; 15.给药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200 mL者,或1个月内献血小板2个治疗量(1个治疗量=12 U血小板); 16.正在接受另一种临床试验药物,或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 17.筛选前30天未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试验期间不能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受试者及其配偶在给药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或受试者在给药后6个月内有捐精、捐卵计划者。血妊娠阳性、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受试者也应排除本试验; 18.存在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其他情况。 以下标准适用于健康青中年组和健康老年组(第4组 ~ 第5组): 1.现患有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的体内代谢过程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脏、肝脏、消化道、免疫系统及呼吸系统等疾病,尤其是有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如肠易激综合征症状、肠病或炎症性肠病史)、活动性病理性出血(如消化性溃疡)、荨麻疹、癫痫、过敏性鼻炎、湿疹性皮炎、哮喘等; 2.诊断为记忆功能障碍,老年痴呆,或患精神类疾病,难以配合完成临床试验者; 3.既往对川芎嗪或试验药物辅料(甘露醇、羟丙纤维素、交联聚维酮、滑石粉、碳酸氢钠、硬脂酸镁、甲基丙烯酸-丙烯酸乙酯共聚物、枸橼酸三乙酯、二氧化钛)过敏者; 4.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药物者; 5.给药前3个月内注射疫苗者; 6.筛选时肝功能检查结果异常(AST或ALT或ALKP ≥ 2倍ULN),或其它已知肝脏疾病,如肝硬化者; 7.筛选时传染病四项检查乙肝表面抗原(HBsAg)、丙肝抗体(HCV)、艾滋病(HIV)、梅毒(TP)其中一种或多种检测结果阳性,且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8.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尿成瘾性筛查呈阳性者; 9.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360 mL酒精含量为5%的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不同意在给药前24 h及住院期间停止酒精摄入者,或酒精呼气测试阳性者; 10.不同意在给药前24 h及住院期间禁止摄入含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茶、巧克力和含咖啡因的碳酸饮料、可乐等)、西柚、西柚汁或含罂粟的食物; 11.筛选前3个月内吸烟量≥5支/天,且不能遵守试验期间的禁烟管理者; 12.给药前3个月内失血或献血超过200 mL者,或1个月内献血小板2个治疗量(1个治疗量=12 U血小板); 13.正在接受另一种临床试验药物,或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其他临床试验药物; 14.筛选前30天未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试验期间不能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受试者及其配偶在给药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者;或受试者在给药后6个月内有捐精、捐卵计划者。血妊娠阳性、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受试者也不应纳入本试验; 15.存在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试验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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