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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CTR2500107044】斯鲁利单抗联合安罗替尼和替吉奥治疗二线及以上晚期食管鳞癌的前瞻性、单臂、单中心、II期探索性研究

基本信息
登记号

ChiCTR2500107044

试验状态

正在进行

药物名称

/

药物类型

/

规范名称

/

首次公示信息日的期

2025-08-01

临床申请受理号

/

靶点

/

适应症

食管鳞癌

试验通俗题目

斯鲁利单抗联合安罗替尼和替吉奥治疗二线及以上晚期食管鳞癌的前瞻性、单臂、单中心、II期探索性研究

试验专业题目

斯鲁利单抗联合安罗替尼和替吉奥治疗二线及以上晚期食管鳞癌的前瞻性、单臂、单中心、II期探索性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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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试验信息
试验目的

主要目的: 1.评估斯鲁利单抗联合安罗替尼和替吉奥治疗既往PD1/PD-L1抑制剂一线治疗后疾病进展的晚期食管鳞癌的无进展生存期(PFS); 2.评估斯鲁利单抗联合安罗替尼和替吉奥治疗既往PD1/PD-L1抑制剂一线治疗后疾病进展的晚期食管鳞癌的安全性和耐受性; 次要目的: 1.根据RECIST V1.1评估受试者的客观缓解率(ORR); 2.根据RECIST V1.1评估受试者的疾病控制率(DCR); 3.根据RECIST V1.1评估受试者的缓解持续时间(DOR); 4.总生存期(OS); 探索性目的: 探索使用免疫实体瘤疗效评价标准(immune Response Evaluation Criteria in Solid Tumors,iRECIST)对受试者进行疗效评估; 探索潜在的能预测疗效的生物标志物,包括但不局限于肿瘤组织标本PD-L1表达水平、肿瘤突变负荷(Tumor Mutational Burden,TMB)等。

试验分类
试验类型

单臂

试验分期

Ⅱ期

随机化

盲法

试验项目经费来源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试验范围

/

目标入组人数

36

实际入组人数

/

第一例入组时间

2023-08-18

试验终止时间

2026-08-17

是否属于一致性

/

入选标准

1. 在实施任何试验相关流程之前,签署书面知情同意; 2. 年龄>=18 周岁且<=75 周岁; 3. 组织学或细胞学证实的晚期食管鳞癌患者; 4. 根据实体肿瘤疗效评价标准(RECIST 1.1 版),至少有一处影像学可测量病灶。位于既往放疗照射野内的病灶如证实发生进展可视为可测量病灶; 5. 既往接受过抗 PD-1/PD-L1 免疫治疗并进展; 6. 允许无症状或经局部治疗后症状稳定的脑转移受试者入组,只要受试者满足以下条件: (1)中枢神经系统之外有可测量病灶 (2)无中枢神经系统症状或至少 2 周内症状无加重 (3)无需糖皮质激素治疗,或入组前 7 天内停用糖皮质激素治疗,或入组前 7 天内糖皮质激素用量稳定且减至 10mg/天泼尼松(或等效剂量)以下 7. 允许受试者在维持治疗阶段接受放疗,包括针对骨转移、脑转移、肾上腺等转移灶的姑息放疗,以及对食管原发病灶的巩固放疗。 8. ECOG 评分 0-1 分; 9. 预期生存时间>3 个月; 10. 足够器官功能,受试者需满足如下实验室指标: (1) 近 14 天未使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的情况下,中性粒细胞绝对值(ANC)>=1.5×10^9/L; (2) 近 14 天未输血的情况下,血小板>=100×10^9/L; (3) 近 14 天 内 无 输 血 或 使 用 促 红 细 胞 生 成 素 的 情 况 下 , 血 红 蛋白>9g/dL; (4) 总胆红素<=1.5 倍正常值上限(ULN); (5) 天门冬氨酸转氨酶(AST)、丙氨酸转氨酶(ALT)在<=2.5×ULN(有肝转移的受试者允许 ALT 或 AST <=5×ULN); (6) 血肌酐<=1.5×ULN 并且肌酐清除率(采用 Cockcroft-Gault 公式计算)>=60 ml/min; (7) 凝血功能良好,定义为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凝血酶原时间(PT)<=1.5×ULN; (8) 甲状腺功能正常,定义为促甲状腺激素(TSH)在正常范围内。如基线 TSH 超出正常范围,如果总 T3(或 FT3)及 FT4 在正常范围内的受试者亦可入组; (9) 心肌酶谱在正常范围内(如研究者综合判断为不具有临床意义的单纯实验室异常也允许入组); 11. 对于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应在接受首次研究药物给药(第 1 周期第 1天)之前的 3 天内接受尿液或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如果尿液妊娠试验结果无法确认为阴性,则要求进行血液妊娠试验。非育龄期女性定义为绝经后至少1年,或进行过手术绝育或子宫切除术; 12. 如存在受孕风险,所有受试者(不论男性或女性)均需在整个治疗期间直至治疗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 120 天(或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 180天)内采用年失败率低于 1%的避孕措施。;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斯鲁利单抗免疫治疗;既往接受过安罗替尼治疗;既往接受过替吉奥或 5-Fu 化疗并在六个月内进展; 2. 食管瘘,食管造影显示尖角溃疡、CT 显示透壁坏死等研究者考虑食管穿孔风险较大的患者; 3. 首次给药前 5 年内诊断为食管鳞癌之外的其他恶性疾病(不包括经过根治的皮肤基底细胞癌、皮肤鳞状上皮癌、和/或经过根治性切除的原位癌); 4. 当前正在参与干预性临床研究治疗,或在首次给药前 4 周内接受过其他研究药物或使用过研究器械治疗; 5. 首次给药前 2 年内发生过需要全身性治疗(例如使用缓解疾病药物、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的活动性自身性免疫疾病。替代疗法(例如甲状腺素、胰岛素或者用于肾上腺或垂体机能不全的生理性糖皮质激素等)不视为全身性治疗; 6. 研究首次给药前 7 天内正在接受全身性糖皮质激素治疗(不包括喷鼻、吸入性或其他途径的局部糖皮质激素)或任何其他形式的免疫抑制疗法; 注:允许使用生理剂量的糖皮质激素(<=10 mg/天的泼尼松或等效药物); 7. 存在临床上不可控制的胸腔积液/腹腔积液(不需要引流积液或停止引流 3 天积液无明显增加的受试者可以入组); 8.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角膜移植除外)或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 9. 已知对本研究药物斯鲁利单抗、安罗替尼、替吉奥等活性成分或辅料过敏者; 10. 在开始治疗前,尚未从任何干预措施引起的毒性和/或并发症中充分恢复(即,<=1 级或达到基线,不包括乏力或脱发); 11. 已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史(即 HIV 1/2 抗体阳性); 12. 未经治疗的活动性乙肝(定义为 HBsAg 阳性同时检测到 HBV-DNA拷贝数大于所在研究中心检验科正常值上限); 注:符合下列标准的乙肝受试者亦可入组: (1) 首次给药前 HBV 病毒载量<1000 拷贝/ml(200 IU/ml),受试者应在整个研究化疗药物治疗期间接受抗 HBV 治疗避免病毒再激活 (2) 对于抗 HBc(+)、HBsAg(-)、抗 HBs(-)和 HBV 病毒载量(-)的受试者,不需要接受预防性抗 HBV 治疗,但是需要密切监测病毒再激活 13. 活动性的 HCV 感染受试者(HCV 抗体阳性且 HCV-RNA 水平高于检测下限); 14. 首次给药之前(第 1 周期,第 1 天)30 天内接种过活疫苗; 注:允许首次给药前 30 天内接受针对季节性流感的注射用灭活病毒疫苗;但是不允许接受鼻内用药的减毒活流感疫苗; 15.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6. 存在任何严重或不能控制的全身性疾病,例如: (1) 静息心电图在节律、传导或形态上出现有重大且症状严重难以控制的异常,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Ⅱ度以上心脏传导阻滞,室性心律失常或心房颤动; (2) 不稳定型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分级>= 2 级的慢性心衰; (3) 入组前 6 个月内出现心肌梗死; (4) 血压控制不理想(收缩压>140 mmHg,舒张压>90 mmHg); (5) 首次给药前 1 年内存在需要糖皮质激素治疗的非感染性肺炎病史,或当前存在临床活动性间质性肺病; (6) 活动性肺结核; (7) 存在需要全身性治疗的活动性或未能控制的感染; (8) 存在临床活动性憩室炎、腹腔脓肿、胃肠道梗阻; (9) 肝脏疾病如肝硬化、失代偿性肝病、急性或慢性活动性肝炎; (10) 糖尿病控制不佳(空腹血糖(FBG)>10mmol/L); (11) 尿常规提示尿蛋白>=++,且证实 24 小时尿蛋白定量>1.0 g 者; (12) 存在精神障碍且无法配合治疗的受试者; 17. 有可能干扰试验结果、妨碍受试者全程参与研究的病史或疾病证据、治疗或实验室检查值异常,或研究者认为其他不适合入组的情况研究者认为存在其他潜在风险不适合参加本研究。;

研究者信息
研究负责人姓名
试验机构

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山东省肿瘤医院)

研究负责人电话
研究负责人邮箱
研究负责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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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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