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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R20241728
进行中(招募中)
HS-20117注射液
治疗用生物制品
HS-20117注射液
2024-05-27
企业选择不公示
本品联合甲磺酸阿美替尼片拟用于EGFR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NSCLC晚期一线治疗
HS-20117联合甲磺酸阿美替尼片在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Ib/III期临床研究
HS-20117联合甲磺酸阿美替尼片在晚期非鳞非小细胞肺癌患者中的安全性、有效性、药代动力学和免疫原性的Ib/III期临床研究
201203
Ib期:评价HS-20117联合阿美替尼在EGFR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NSCLC受试者中的有效性、安全性、PK特征和免疫原性; III期:比较HS-20117 联合阿美替尼对比阿美替尼一线治疗EGFR 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NSCLC 参与者的PFS。
平行分组
Ⅲ期
随机化
开放
/
国内试验
国内: 1080 ;
国内: 登记人暂未填写该信息;
2024-06-05
/
否
1.年龄18 至75 周岁(包括18 和75 周岁)的男性或女性。;2.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鳞NSCLC受试者。;3.受试者需在晚期阶段未接受过系统性抗肿瘤治疗;4.受试者需携带EGFR敏感突变;5.根据RECIST v1.1,受试者至少有1个靶病灶。;6.ECOG PS 为0~1分。;7.最小预期生存大于12周;8.育龄期女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采取合适的避孕措施且不应该哺乳;男性受试者从签署知情同意起到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愿意使用屏障避孕(即避孕套)。;9.女性受试者血妊娠试验结果为阴性,或经证明没有妊娠风险。;10.自愿参加本次临床试验,理解研究程序且能够书面签署知情同意书。;
登录查看1.接受过或正在进行以下治疗: a.接受过MET或EGFR为靶点的抗肿瘤治疗; b.既往抗肿瘤中药治疗或放疗洗脱期未达标; c.存在需要临床干预的浆膜腔积液; d.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大手术 e.其他研究性非抗肿瘤药物、CYP3A4强抑制剂、强诱导剂或为BCRP、P-gp敏感底物的治疗窗窄的药物、可延长QT间期的药物等洗脱期未达标。;2.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遗留的按不良事件常用术语标准(CTCAE 5.0版)≥2级的毒性(脱发和神经毒性除外)。;3.合并第二种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4.存在脑膜转移、脊髓压迫或脑干转移;存在未经治疗的脑转移或经治后不稳定的脑转移。;5.骨髓储备或肝肾器官功能不足。;6.有严重、未控制或活动性心脑血管疾病。;7.严重或控制不佳的高血糖。;8.严重或控制不佳的高血压。;9.具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出血症状或具有明显的出血倾向。;10.严重动静脉血栓事件。;11.存在持续或活动性感染;12.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治疗,或有免疫缺陷病史,或有器官移植或同种异体骨髓移植史。;13.患有活动性传染病;14.现患肝性脑病、肝肾综合征或≥Child-Pugh B级肝硬化;15.患有间质性肺疾病(ILD)。;16.有严重的可干扰评估的神经或精神障碍。;17.妊娠期、哺乳期、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6个月内妊娠或哺乳的女性受试者。;18.既往有严重过敏史者,或发生过严重的输液反应的受试者。;19.对HS-20117和阿美替尼的任何成分或HS-20117以及阿美替尼同类别的药物有过敏反应的受试者。;20.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对研究的程序和要求依从性不佳的受试者。;21.经研究者判断存在任何危及受试者安全或干扰研究评估的状况的受试者。;
登录查看天津市肿瘤医院(天津医科大学肿瘤医院);浙江省肿瘤医院
300060;3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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